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风险分担基金(下称“分险基金”)的适用对象、分担范围及标准等内容。激励和保护该省中医药科技创新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企业中医药科研投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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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细则》,分险基金主要面向开拓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企业,适用对象包括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研发等相关企业;分担范围包括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等的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技术成果转化。
《细则》明确,分险基金按照不超过实际科研投入损失的30%给予风险分担,单个项目实际投入不得低于100万元。分险基金分担限额为中药原料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100万元;中药饮片、二类中医医疗器械等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300万元;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中成药上市后二次开发等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500万元;中药创新药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1000万元。
《细则》要求,拟申请风险分担的中医药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中医药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备案材料,省中医药局会同财政厅等部门进行集中评审。
(记者方碧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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