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发布:新快报     时间:2022-07-04 11:27:23

 广东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出炉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力建设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目标建成引领全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的综合改革示范区。其中提到,加快补齐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短板,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2022年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出台政策措施,遴选布局试点地市,示范区建设框架和改革路径基本形成。到2023年,在“五大高地”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5年,“五大高地”全面建成,中医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还提出健全“四个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动力。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将中医药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健全医保政策机制方面,建立与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特点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中医服务项目比价关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健全人才评聘激励机制方面,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医药类正高级职称答辩考核中的评分比重。将在基层服务满10年的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副高级职称人员考核认定范围。对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或绩效考核取得良好以上等次的公立中医医院,允许其薪酬总量按一定比例上浮。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补齐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短板,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完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实现三级中医医院100%设置康复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

  开展港澳台和境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药人才在拟执业地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

记者麦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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